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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讯] 江苏省: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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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1 15: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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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须 知
  欢迎您报考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文件大于30K;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科目信息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不得自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
  7、报名时如遇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注册;
        2、上传照片;
  3、进入报名系统,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4、确认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
  6、根据当地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7、现场或网上支付考试费用。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节选自人社部令第12号)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第十五条 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二)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有第六条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的。
          四、特别提醒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

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有关部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6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下同)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3月26日(星期六)。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考试适用对象

考试

等级

A

B

C

适用

范围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四、语种及类别

考试仍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各级别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各语种、专业均分为A、B、C 等3个级别。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六、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我省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12月11日~2016年1月5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考试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网上如实填报信息后直接进入缴费状态进行缴费,请各考区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公示此要求,确保报考人员按时缴费。

(三)各考区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报考人员的咨询服务工作,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2016年3月14~2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内容均有修订,启用了新版防伪标识。考试用书赠送学习软件一套,报考人员可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下载,并凭考试用书封面防伪码安装使用。学习软件包括2015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等内容。辅导用书在原有种类基础上,新增了《2016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综合类)》、《2016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理工类)》、《2016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前一周冲刺(卫生类)》3种。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订购,如需订购将自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报考人员可按提示选择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唯一售书网站,报考人员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陆售书网站:一是直接输入售书网站英文网址(http://rsks.class.com.cn)登陆;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三是通过本地人事考试报名网站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6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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