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登陆找组织啦,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欢迎加入医务人员大家庭,这里有才华横溢医学院教授,也有妙手回春杏林高手,也有踌躇满志医界公仆。我们与您一起攀登医界最高峰,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如果您是专家能人加qq395063096获取特别邀请。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规定的批复 桂职办〔2015〕46号 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桂卫职字〔201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 下: 一、同意自2014年度起,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中“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及其具体规定的要求。 二、同意自2014年度起,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中的“申报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 构服务累计3个月以上”的要求。 专此批复
|